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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行向从事种植、养殖等经营活动的农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发放的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抵押物的贷款业务。
贷款对象:
通过家庭承包方式或通过合法流转方式依法取得承包土地的经营权的农户和其他农业经营主体。
额度期限担保:
1)贷款额度:土地承包经营权剩余承包期承包价格的80%以内;
2)贷款期限: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2年,项目贷款不超过8年;
3)担保方式: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在不转移土地占有的情况下,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债权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