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支持借款人开展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及环保产业发展等项目的贷款业务。
贷款对象:
经江苏省生态环境评估中心审核,并同意纳入江苏省“环保贷”备选项目储备库的企业或项目。
额度期限利率:
1)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2)贷款期限:原则上不低于1年,最长不超过5年;
3)贷款利率:不高于对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80BP。
贷款用途:
节能节水项目、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资源循环利用项目、污染防治项目、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项目、节能环保服务项目、其他经省评估中心审核通过的环保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