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改革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改革实施方案(草案)》经2025年3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经2025年6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通过。《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经2025年6月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经2025年6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通过。《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经2025年7月1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监事会改革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撤销监事会设置
(一)撤销原因及依据
为认真贯彻财政部《深化国有金融企业监事会改革实施方案》(财金〔2024〕121号)、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公司治理监管规定和公司法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金规〔2024〕23号)和江苏农商联合银行《深化全省农商行系统监事会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深化太仓农商行监事会改革,经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表决通过,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张亚勤、何文霞、卜聪良、徐轶娄、顾海峰、陈智强不再担任监事职务,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监管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构成情况
姓名 | 职务 |
汤晓建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 |
权小锋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 委员 |
吴宝华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 委员 |
马志刚 | 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 委员 |
钱向东 | 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 委员 |
二、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至本公告出具日,本次公司撤销监事会并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项已经内部有权决策机构表决通过,后续还需完成《公司章程》监管核准和工商变更登记。
三、影响分析
本次取消监事会和监事设置的事项属于公司经营活动中的正常调整,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发展和监督管理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董事会或其他内部有权决策机构的决策有效性。
四、咨询联系
咨询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李晓娜
咨询电话:0512-33062120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