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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自动柜员机张贴标识启动仪式在我行举行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02日

  一条标有“太仓市自动柜员机张贴标识启动仪式”字样的横幅迎风飘展,格外引人注目。8月1日下午3点,太仓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自动柜员机张贴标识启动仪式在我行营业部自助服务区正式举行。人民银行太仓市支行负责现金管理的领导、我行运营管理部负责人、太仓市各商业银行现金管理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了仪式。此次仪式的举行标志着我市所有自动柜员机将统一开展张贴“本机支付纸币已记录冠字号码  供受理假币投诉查询使用”标识的工作,目的在于贯彻落实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外误付假币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和社会公众对人民币的信心。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外误付假币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办发〔2013〕14号)精神,建立健全假币纠纷举证责任机制,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现金业务权益和知情权,在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的统一部署安排下,在全省广泛开展了自动柜员机配款记录、存储、备查人民币冠字号码工作。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所有自动柜员机于2012年9月30日已全部实现此项工作。这意味着自动柜员机所支付的所有人民币纸币,其冠字号码都被准确地记录存储下来。消费者如果对钞票真实性有怀疑,可按规定程序申请查询所取钞票的冠字号码是否与银行保存的记录相符。一旦出现假币纠纷投诉,通过冠字号码查询系统存储的冠字号码记录,配合其他辅助证据作为举证资料,可以公平、公正地认定责任所在,取证过程严密,可信度高。

  (运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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