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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紫金农商银行客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积极发挥金融改善民生、扩大消费的作用,我行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积极依法推进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有序开展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可开展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一)贷款发放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在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以前。
(二)用途为购买住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括普通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三)须为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1.原贷款发放时满足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标准的房贷;
2.房屋购买时家庭在当地没有其他成套住房,但因当地政府采取“认房又认贷”政策导致该套住房按照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办理房贷,现在当地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
3.房屋购买时不是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但后期通过交易等方式出售了其他成套住房,该住房成为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且当地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
4.其他满足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
(四)原则上应为按月足额偿还本息的正常类个人住房贷款,如贷款当前处于逾期状态,须客户归还积欠本金及利息后再申请调整利率。
二、调整规则
(一)按照《通知》要求,调整后的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对于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具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进行调整。
1.2019年10月8日 (不含当日)前发放、已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 第30号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调整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转换后为LPR加点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合同利率按相应LPR加点幅度执行。
2.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 17日 (含当日)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合同利率按相应LPR加点幅度执行。
3.2022年5月18日(含当日)后发放的、执行L 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20BP;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20BP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合同利率按相应LPR加减点幅度执行。
4.各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历史调整情况详见当地人民银行省级分行网站公示。
(二)贷款发放时执行利率已为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贷款,或2022年5 月17日 (含当日)前发放、当前执行LPR浮动利率定价且利率不高于LPR的贷款,或2022年5月18日(含当日)后发放执行利率不高于LPR- 20BP的贷款,或当前按所在城市最新政策仍属于二套房贷利率标准的贷款,均不进行利率调整。
(三)以贷款基准利率定价或采用固定利率方式的存量首套房贷,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相关要求将定价基准转换为LPR后,再按上述规则进行调整。
三、调整方式
本着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金融服务的原则,尽力减少客户调整成本,我行将按照客户贷款的定价方式分别采用银行自动调整或客户自主申请方式。
(一)无需客户申请,银行自动调整方式。
对于定价基准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且为浮动利率方式的存量首套住房贷款,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按照第二条“调整规则”第(一)款进行自动调整,2023年9月25日变更生效。
如您不接受自动调整,请您于2023年9月20日(含)前,向我行服务网点提出异议申请,届时我行将不会根据前款规定对您的贷款利率进行自动调整。如您2023年9月20日(含) 前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您同意按本公告进行自动调整。
(二)客户主动申请调整方式
1.对于以贷款基准利率定价或采用固定利率方式的存量首套房贷的客户,您可于2023年9 月25日(含)至2023年10月22日 (含)期间,向我行申请将定价基准转换为LPR,转换完成后,我行将于2023年10月25日按第二条“调整规则”第(一)款进行自动调整,2023年10月25日变更生效。
如您未能在2023年10月22日(含)前及时申请将定价基准转换为LPR的,后续仍可向我行服务网点进行申请办理。
2.对于贷款发放时不属于首套房贷,但按照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当前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 款,您可于2023年9月25日(含) 至2023 年10月22日(含) 期间备齐首套房贷相关佐证资料,在线下向我行服务网点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办理此次利率调整,也可通过手机银行“存量首套房贷利率调整”栏目预约申请。
对于2023年10月22日(含) 前已审核通过的,我行将于2023年10月25日按第二条 “调整规则”第 (一)款进行自动调整,2023年10月25日变更生效。如您未能及时申请的,后续仍可向我行服务网点提出申请办理。
3.对于2023年8月31日(含) 前贷款状态为逾期的,归还积欠本息后在线下向我行服务网点提出调整申请。
四、温馨提示
1.对于本次利率生效前的贷款利率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2.本次我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统一采用调整贷款加点值形式,其它合同要素(如贷款余额、剩余期限、重定价日、重定价周期)等不变,调整完成后不再进行重复调整。
3.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后,我行将通过短信告知利率调整结果。因利率批量调整业务规模较大,短信发送可能存在分批次发送、时效滞后等情况,也可能存在因客户未向我行更新房贷业务联系方式等情况导致短信送达失败。您还可以通过我行手机银行查询调整进度和结果。
4.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办理,请不要相信我行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
5.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支持跨行置换,请不要相信误导信息。
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紫金农商银行的信赖和支持!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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