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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维码收单网联渠道手续费收取延期公告
时间:2022年05月30日浏览量:
尊敬的客户:
我行拟对二维码收单网联渠道手续费收取的生效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 编号 | 项目 名称 | 服务 价格 | 适用 客户 | 服务 内容 | 优惠 政策 | 备注 | 生效 日期 |
SC4019 | 二维码收单网联渠道手续费 | 手续费按协议定价执行。 | 全部客户 | 我行为商户提供基于条码的交易资金结算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 1.符合微信、支付宝减免标准的商户不收取手续费; 2.按照《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银发[2021]169号)要求和银行卡清算机构价格优惠调整方案执行,优免政策截止到2024年09月30日; 3.商户符合以下标准之一的可享受储蓄支付方式手续费优惠政策: (1)商户联动营销5个(含)以上我行认定的符合要求的产品。 (2)商户日均AUM留存率(按照我行认定的计算标准)≥月均交易资金10%;对于商户日均AUM留存率≥月均交易资金5%的,可享受0.1%费率。优惠政策截止到2023年03月31日。 | 银行卡清算机构协调成员机构,对标准类商户借记卡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在现行政府指导价基础上实行9折优惠、封顶值保持不变,对优惠类商户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继续在现行政府指导价基础上实行7.8折优惠。 | 由2022年6月10日延迟至2022年7月1日,其余不变 |
特此公告。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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